近日,雙井法庭審理了一起由未成年人盜竊財物引起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依法判決未成年的父母承擔賠償責任。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的一天凌晨2點鐘,龍某和吳某將李某停在門前一輛踏板摩托車偷走。李某報警后,派出所將車輛找回,車輛損壞嚴重。經公安機關委托鑒定,認定該摩托車價值3000元。之后因為賠償的事情達不成一致意見,李某便將龍某、吳某及二人的父母起訴到法庭要求賠償車輛損失3400元。法庭收到案件后數次聯系雙方調解但達不成一致意見,遂開庭進行了審理。
法律解析
法庭經審理認為,《民法典》第1068條規定:“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钡?168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钡?188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饼埬?、吳某均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二人盜竊李某的摩托車導致車輛損壞,龍某、吳某的父母依法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于是,法庭判決龍某、吳某的父母賠償李某摩托車損失3000元。
法官提示
家庭教育對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家長要重視對孩子的培養,引導未成年子女塑造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成為社會的棟梁之才。(江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