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努力向“切實解決執行難”邁進,施秉法院通過完善制度建設,在案件管理、團隊協作、執行方法等方面創新工作舉措,執行各項質效指標得到穩步提升,近年來,執行工作長期保持全省前列。
“以保促執”,帶動高效執行。2022年以來,院主要領導先后三次主持召開“立審執”協調調度會,加大對財產的保全力度,做到應保盡保。同時,對于保全案件,立案、審判部門與執行部門積極溝通,并讓當事人積極提供財產線索,全面查清被保全人財產情況,提高保全到位率。
積極探索“自行處置+法院處置”財產的模式,加速財產變現。針對有財產可處置的案件,在征得申請執行人同意或者能夠滿足執行債權額度的情況下,允許被執行人在期限內與確定的買受人直接交易或自行采取更快、更好的方式處置財產。在規定期限內未能處置成功的,依法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并進行網絡司法拍賣。
深化“法銀”聯動,合力破解“執行難”。近年來,針對金融案件的執行,僅靠法院單打獨斗難以及時化解金融風險。施秉法院加強與金融部門之間的溝通合作,專門召開“法銀”聯動會議,探索讓金融機構在查人找物、評估拍賣等環節參與執行。針對大標的案件,積極主動和金融機構對接,對經法定程序處置后仍未能處置成功的財產,采取以物抵債、以租償債等方式執行,極大的提高實際執行到位率。(張卜生)